

▲ (亚丁景区官网/图)
全文共 1699字,阅读大约需要 4分钟优质生态资源变现绝不只有“圈景收费”一条路。唯有摆脱对短期垄断收益的依赖,转向全域产业培育、服务提升与业态创新,才能激活文旅内生动力,持续创造就业、带动地方经济,让生态资源释放可持续的价值。
本文首发于南方周末 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
文|戴春晨
责任编辑|辛省志
近日,自驾博主“吕大侠V50”发布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:稻城亚丁景区公司将S462省道约38公里的公共路段纳入管控,禁止社会车辆通行,游客需购票换乘观光车才能通过。事后景区回应称,此举是为“生态保护、道路安全”,并已处理涉事违规人员。
这场看似普通的出行争议,表面是公共路权之争,实则暴露出部分县域发展文旅的深层困境——全民共有的生态与公共资源,正悄然成为地方专属的“创收载体”。
稻城县属于欠发达地区,产业结构单一,缺乏工业税源,财政长期依赖转移支付。坐拥稻城亚丁这一世界级高原生态资源,旅游业自然成为当地最稳定、最核心的自主收入来源。依托生态禀赋发展文旅、带动就业、补齐发展短板,是切合实际的选择。
然而,合理利用资源绝不等于垄断,地方发展不能以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。
从法规角度看,依据自然保护区相关条例,对区域内车流进行适度管控确有必要。但一个管理景区的公司,擅自截断省道,涉嫌违反公路法规定。要对省道上的车流进行管控,需要公权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文件。
而且,生态治理本可更加精细化、人性化,也可以不那么“简单粗暴”——通过预约通行、分时限流、限速行驶、规范停车等柔性措施,完全能兼顾生态、安全与公众通行需求,无须彻底剥夺社会车辆的合法路权。哪怕实际效果可能没这么完美,至少是可以被论证的方向。
可见,此次事件的核心症结,不在管控规则本身,而在执法主体错位、监管职能缺位。即便确需管控,也不应将权限交给以营利为目的的景区企业。企业天然倾向于将管控与收益绑定,致使原本为保护生态、服务公众的举措,异化为牟利的工具。这实质上是将全民共享的生态、交通资源,悄然转化为州、县两级的“专属创收资源”,消解了绿水青山应有的公共属性。这本质上是一种异化了的“文旅版土地财政”。
乱象背后,是短视的文旅发展思维与扭曲的政绩观在起作用。产业经济起步差、见效慢、周期长,而凭借景区门票、强制接驳“快速变现”,则成为简单稳妥的短期增收途径。长期依赖“门票经济”,使地方困于粗放运营,无心深耕民宿体验、户外休闲、民俗非遗等多元业态,也失去了变得更好的可能。
国内不少城市的转型实践,已为欠发达县域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本。杭州主动打破门票依赖,免费开放西湖、太子湾公园等景点,以客流带动餐饮、住宿、文创等二次消费,激活全域旅游;济南大明湖、南京玄武湖“还景于民”,取消门票后,转向文旅IP、民俗节庆、夜间经济等业态,实现从“收门票”到“做产业”的跃升;苏州创新推出“票根经济”,串联景区与商圈,延伸消费链,提升游客体验。
这些成功案例表明,优质生态资源变现绝不只有“圈景收费”一条路。唯有摆脱对短期垄断收益的依赖,转向全域产业培育、服务提升与业态创新,才能激活文旅内生动力,持续创造就业、带动地方经济,让生态资源释放可持续的价值。
公众的质疑,从来不是反对欠发达地区依托生态发展,也非否定文旅对地方与民生的积极作用。人们真正反感的是,公共资源被独占,公权力被用于垄断牟利,法规条文被践踏,本应全民共享的生态红利,沦为填补地方财政缺口的“创收载体”。
绿水青山是全民共有的生态财富,省道是全民共享的基础设施,二者的公共属性不容篡改,更不该成为地方专属的“创收载体”。要纠正这类“文旅版土地财政”的偏差,必须从根源上扭转短视政绩观,厘清政企权责边界,让公权力回归公共服务本位,让文旅产业真正步入拼服务、拼体验的市场化轨道。
此前,文旅部已就稻城亚丁景区观光车问题点名并要求整改,足以说明这类依托公共资源营利的模式,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性与治理短板,并不被鼓励和肯定。绿水青山,从来不是谁的专属提款机。只有秉持公心与远见,彻底跳出门票经济的路径依赖,才能将得天独厚的生态瑰宝,转化为普惠全民、长效可持续的发展红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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